项目地址在这里
https://github.com/blindpirate/does-alibaba-follow-their-own-guidelines
想发起一个“帮阿里巴巴遵守阿里巴巴规范的活动”,给他们提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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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dsun 2019-03-13 07:50:06 +08:00 via Android 2
众所周知,阿里很项目是 KPI 产物。。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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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rneyr 2019-03-13 07:54:58 +08:00 1
这个有意思了,很打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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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geec 2019-03-13 07:58:21 +08:00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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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kjdfgl 2019-03-13 08:22:54 +08:00
图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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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gars 2019-03-13 08:23:10 +08:00
想看阿里的前端规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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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BBCAT 2019-03-13 08:35:42 +08:00 via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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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08:46:25 +08:00 via iPad 18
批评一个雏形的规范并不合适,特别是这个规范需要时间去成长、改进、调整。我们可以假设一个场景,以主题为例,假设阿里巴巴目前所有的开源项目都完全吻合了阿里巴巴当前版本的 J 规范,后果是什么?这不是一个过程和结果谁向谁让步的问题,因为在实践中,过程和结果都在不断向前推进。一个集结了大量经验教训的规范本身就是一个智慧集,这个智慧集要不断的总结,更要不断的试错。嘲讽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的行为是荒谬的,在这个小孩子变成桎梏前大家都应该提供欢迎和帮助,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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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skylate 2019-03-13 08:50:50 +08:00 via Android
本身这个规范就是因为各个 bu 的规范并不统一才出的,规范出台也就一两年吧。楼主列出的 repo 有些有点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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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nku 2019-03-13 08:51:23 +08:00
所以不要太当真,看着顺眼的咱们就遵守,看着不顺眼的,就去他马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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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PP 你是不是对“雏形”这两个字有什么误解?
https://zhuanlan.zhihu.com/p/25157253 [行业编码规范] 《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正式版)》发布! https://zhuanlan.zhihu.com/p/37756796 《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发布详尽版,新增 16 条设计规约 https://zhuanlan.zhihu.com/p/29648731 [Java 编码规范] 《阿里巴巴 Java 开发手册》终极版更新——内容最全、修正最为彻底 这里的终极版正式版详尽版又是什么意思呢?那什么时候才脱离雏形,成为可用状态呢? > 嘲讽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的行为是荒谬的,在这个小孩子变成桎梏前大家都应该提供欢迎和帮助,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所以发起一个“帮阿里巴巴遵守阿里巴巴规范的活动”,给他们提 PR 有什么问题么?最好的提供帮助的办法不就是提交代码么? talk is cheap, I'll show you the co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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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lynskylate 所以发起一个“帮阿里巴巴遵守阿里巴巴规范的活动”,给他们提 PR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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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09:17:10 +08:00 via iPad 7
@blindpirate 我陈述的是道理,不是个人认知,所以原则上无论我对“雏形”如何理解都与这件事没有关系。
一个规范,可能需要二三十年才能“成熟”,阿里巴巴的这个规范是一个大部头,成熟的时间短不了。规范自称修正很彻底,如同小孩子吹嘘自己什么都知道,能伤害什么呢?让这个小孩子继续成长就好了。说这种话的规范负责人显然有些自满,年轻人,无所谓的啊!建设得很好,膨胀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比较阿里巴巴的规范和您的做法,我看到的是一个建设和一个破坏。是真正的提供帮助,还是以提供帮助为借口来施加嘲讽,希望您能够好自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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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itd 2019-03-13 09:18:37 +08:00 via iPhone
有点意思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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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PP 我提交了一个 PR: https://github.com/alibaba/p3c/pull/466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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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in520 2019-03-13 09:22:49 +08:00
回复开始有点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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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09:31:51 +08:00 via iPad 9
@blindpirate 我在前面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只讲道理不谈个人,为什么您一定要将意见分歧演化为个人之争呢?
我没有提交技术意见的知识和能力,所以我一个 PR 也无法提交。希望您能够通过您的嘲讽式 PR 获得阿里巴巴开发工程师们的尊重和感谢,希望您能够坚持提交二十年来证明您自己而不是向我证明。在我这里您证明不了什么积极的东西,也炫耀不了什么闪光点,我也不会陷入同您之间的婴儿式争吵,希望您能够好自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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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PP Talk is cheap, show me the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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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09:45:34 +08:00 via iPad 2
致阿里巴巴的工程师朋友们和规范业务朋友们:
此人不值得。 PP via V2EX 2019.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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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ffles 2019-03-13 09:45:58 +08:00
包括这个规范,都是 KPI 项目,参与者升职加薪美滋滋,谁还管落不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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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395759 2019-03-13 09:49:02 +08:00
闲人还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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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son 2019-03-13 09:51:14 +08:00
支持提 PR,规范制定者自己本身都不遵守规范的话,别人凭什么用你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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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1119 2019-03-13 09:57:45 +08:00 23
@PP 每次见你留言都是一堆貌似“理客中”的观点,个人表示一下反感。你也说了“因为在实践中,过程和结果都在不断向前推进”,用规范去规范开源代码本身就是个正向反馈,既能提升代码质量、又能完善规范,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难不成制定一套编程规范放着不用,大家依旧我行我素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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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le 2019-03-13 09:59:31 +08:00
[权威版本] (手动马头)
学过 c 语言的人,都晓得除了 c 语言作者谭浩强写的书外, 还有些国外作者的书,比如 Brian W. Kernighan 和 Dennis M. Ritchie 写的那本 《 The C Programming Language 》才是权威版本,人家经得起时间考验啊。 反观这个规范,自己内部 kpi 就算了,估计一大堆半路开跑的人要抱着这玩意儿和人互喷的时候当圣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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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09:59:56 +08:00 via iPad 2
@sniffles 应该加薪升职。
大约十几年前,我服务于某行业全球四大。当时中国区开发混乱,我接手了一部分规范化工作,要同时监管开发部门和实施部门,工作非常艰难,我甚至要亲手起草文档命名细则。我只做过一点点这方面的工作便知道了这种项目的庞大以及对人的要求之高,何况阿里巴巴这个级别的规范。这个规范只要能出笼,我会直接认为参与者绝对具备更高一级的任职资格,个别人可能在经历跨部门工作实践及培训后具备高两级的任职资格。项目组全体人员我会全部给予一至五年不等的奖金奖励,这就是这个项目对于企业的价值。 您提到的“落地”,会是一个非常漫长并且痛苦的过程,可是这件事本应如此,相比带来的好处,这些付出是绝对值得的。并且,规范出台,规范项目参与者的“建设”任务已经完成,落地不是他们的责任,企业要成立新的团队来负责“落地”这件新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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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ta 2019-03-13 10:04:29 +08:00
对于没有技术规范的公司拿来做规范是没问题的,但是拿规范来强制约束代码就不可取咯,团队协作规范是必须的,但是对个人而言,不应该处处被这个规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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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0:06:18 +08:00 via iPad
@David1119 我希望大家的讨论能够对事不对人。您不同意我的观点,您有自己的看法,无论您的道理我是否认同,我都认为是见仁见智,大家都是这样学习成长的。
可是,作为一个成年人,特别是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成年人,在讨论问题时,分不清对事和对人,甚至开口就是对人,我不愿意与这样的人对话。 我从来不打算当圣人,也从来不追求全面,可是,我拥抱一切建设性的东西,哪怕有很多瑕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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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chen 2019-03-13 10:22:38 +08:00
打脸就是打脸,不用洗地。
一边定规范,一边不遵守, 某个厂家生产的转基因油说是对人体最好,xxx 的,最后自己不食用。 某厂家生成的盾说是最厉害的,结果自家服务器买了别人的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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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chen 2019-03-13 10:24:44 +08:00
发现承认一个错误真的有这么难吗?
很多时候尤其是成年人就是不愿意认错,非要狡辩,然后用多个谎言 xxx 其实只要认个错就可以呢。 当初奶茶和强东在一起,结果说是马云诬陷的,最后呢? [当然这个和上面认错不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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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ffles 2019-03-13 10:26:53 +08:00 1
@PP
原本随口调侃,您还这么认真回复,我也想向您探讨一下。 对于任何一个项目,不论是工程类还是规范类,完成当期建设后,参与者得到了相应的奖励,之后参与者或离职或投入其他项目,导致该项目无人维护,从您这样管理者的角度,如何看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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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0:30:07 +08:00 via iPad 1
@ioschen 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同阿里巴巴公司或阿里巴巴的工程师之间有人际关系或利益关系,您也没用任何证据证明我“洗地”,并且阿里巴巴的这个规范不是一个消极社会事件,需要“洗”什么?
请您停止造谣,否则我会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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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1119 2019-03-13 10:31:03 +08:00 1
@PP “我拥抱一切建设性的东西,哪怕有很多瑕疵”,这个规范不就是有很多瑕疵的有建设性的东西?楼主的 git 也很有建设性啊?哎,感觉跟你净说车轱辘话了。。。
粗略看了一下阿里的手册,感觉很多都是经验之谈啊,“ [强制] [推荐] ”很多都值得读一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决定采纳与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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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0:34:42 +08:00 via iPad
@sniffles 项目无人维护是项目之后的事,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无论怎样,您的假设都与规范的实际价值无关,组织行为和项目价值不能混淆。
“从您这样管理者的角度”,这是您第二次对人,并且是在我提示您讨论问题要对事不对人之后,我不会再继续同您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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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0:41:28 +08:00 via iPad 4
@David1119 楼主的 git 基于嘲讽和证明,不是真的为了提供帮助,这很明显。说的直白一些,这种方式过来的 PR,有了添堵,没了也行,好饭有的是,嗟来之食弃之。
我在我的学识范围内努力做到回复有益,所以我不会浪费自己和他人的时间去说车轱辘话。 好了,对于阿里巴巴的这个规范的看法我已经表达得非常充分了,目前没有新的观点需要陈述了。祝大家讨论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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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apollo 2019-03-13 10:41:29 +08:00
@PP 规矩制定的核心是要有人遵守,如果自己不遵守,就毫无意义。
—— 有难度那是公司自己的事,有难度就不解决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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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0:43:49 +08:00 via iPad
@alexapollo 赶上了,补个回复给您。您提到的问题是组织行为方面的问题,和本主题的规范价值问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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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911122 2019-03-13 10:48:43 +08:00 1
@PP 你在这讲了半天无用的内容,与 po 所讨论的问题毫无关系...
阿里提出了这个规范,那么督促阿里自己的开源项目遵守这个规范有什么问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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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gz911122 因为 talk is cheap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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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wade514 2019-03-13 10:49:50 +08:00
你帮阿里的项目做了一次代码规范检查,并且提了 PR,这是好事。
不过这规范才出来两年吧,你列的一些老项目存在不规范是符合预期的。如果说阿里有新的 Java 开源项目不遵守这个规范,那这个吐槽可能会更有力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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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fury 2019-03-13 10:51:12 +08:00
诶 private static final 有什么问题吗?作为常量要大写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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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miniwade514 第一个 PR 里的那个项目就是 p3c 规范本身的项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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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ffles 2019-03-13 10:52:28 +08:00
@PP
"从您这样管理者的角度"并不是对人,是对岗位。不同位置的人考虑的事情是不同的,管理者,项目参与者,公司其他员工,外部使用者等等都不一样,我作为外部使用者,更关心的是后续使用和反馈这部分。至于内部奖赏,不关心。 至于广受外人诟病的 KPI 行为,从“项目无人维护是项目之后的事”大概就能知晓原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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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nifury JLS 6.1
The names of constants in interface types should be, and final variables of class types may conventionally be, a sequence of one or more words, acronyms, or abbreviations, all uppercase, with components separated by underscore "_" charact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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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iffles 2019-03-13 11:08:16 +08:00
大家并不质疑阿里开源的能力,也不质疑项目的价值。质疑的是生孩子不养孩子的行为。
某个项目只要跟 KPI 无关,后续一定没人维护,也不会有人跟着推进,这样的开源项目,一线的开发者是不敢用的。当然,公司管理者、项目参与者都是不关心这个的。 屁股决定脑袋罢了,从来都不是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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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xx 2019-03-13 11:12:37 +08:00 10
每次都是看起来很有道理的一堆废话
站在制高点指点江山 一副教育晚辈的口气 还“此人不值得”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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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gui 2019-03-13 11:13:45 +08:00
老铁,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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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icon 2019-03-13 11:17:11 +08:00 2
看完回复后把讨论串里的 PP 给 block 掉了,清净……
遵守规范这个不管是新项目还是老项目都要做,只是说老项目可能没有维护动力了,更依靠外来维护者(比如动机)来开 PR (而非 issue )修复。新项目如果不遵守,自然是阿里的人主导修复才是。 PP 就在那揣度楼主动机。杀人诛心,很无耻。有兴趣的话可以 PM 或直接发你名字上来,我后续面试的时候如果能看到肯定会刷掉你,毕竟你自己都承认了连提交这种所谓“简单”的 PR 的技术知识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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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dark 2019-03-13 11:17:13 +08:00 via Android
代码不规范,看官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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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mzy 2019-03-13 11:18:51 +08:00 9
我理解 @PP 的意思是不应该「以提供帮助为借口来施加嘲讽」,而阿里发布这套规范实际上是做了建设工作的。他认为这套规范还不完全成熟,阿里的项目不可能都遵循该规范,而且这样还可能少了进行试错、改进规范的可能。 @PP 更多的是站在通用( general )的角度上考虑这个问题的,和楼主的想法未必在一个节拍上,可能是大家职业不同的原因。
另外,@PP 感受到攻击应该是来自于「(Your) talk is cheap 」和「我提了 PR,你又做了什么的」这样的态度。我觉得可能由于 @PP 不是软件开发人员,所以比较无法接受 Linus 的「名言」。 做了些个人解读,不一定对,希望大家还是和和气气,投入到为开源事业添砖加瓦的道路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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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resslink 2019-03-13 11:27:13 +08:00
脱离具体场景和环境讨论一些绝对规范是耍流氓。
阿里弹内的数据规范更变态,禁止使用触发器,存储过程,外键等等。不为什么,只是由于数据量级造成的技术需要。 你一个小应用拿阿里那套规范来套不是找虐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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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_sin 2019-03-13 11:37:06 +08:00
小伙还想去阿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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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rbytiny 2019-03-13 11:37:28 +08:00
@PP 你令人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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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nskylate 2019-03-13 11:41:12 +08:00 via Android
@blindpirate 给你知乎的回答也点了个赞。不过像 fastjson 这种内部依赖它特别多的,每次升级都会耗费很多个人日,不觉得官方会接受这种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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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Xia 2019-03-13 11:43:52 +08:00
有没人试过 Google 的 C++编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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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serbytiny 2019-03-13 11:48:40 +08:00
楼主如果要证明「阿里的规范不是行业规范」,扫一下发布结果就够了。发起一个“帮阿里巴巴遵守阿里巴巴规范的活动”,这就画蛇添足了,除非你是真想这么干。
所谓的规范,是给人用的,不同的团队有不同的规范,把阿里的规范当成制定自己规范的参考,是一点没问题的,但是阿里想让规范成为行业规范,就相当有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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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2019-03-13 11:50:26 +08:00 via iPad 3
@mimzy 谢谢您的发言和善意!就冲这我也必须要澄清一下,“ talk is cheap ”用在这里是情境错误,不过这是他的错误,不是我的错误,所以于个人而言我不会在乎,我在意别人的错误干什么呢?我在意的是能够真正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的东西,能够让我看了之后要么如醍醐灌顶要么如芒刺在背的东西,这些才是对我有帮助的内容。
网上交流,应该对事不对人。对事情的讨论可以有不同观点,不要强求结论。如果是对人,请自便,我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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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jj 2019-03-13 11:55:39 +08:00
思路很好,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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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er0n 2019-03-13 11:59:25 +08:00
@PP #7
在阁下#7 的回复的楼主的项目地址和楼主内容陈述,楼主似乎没有符合“批评”这一个标签;另外,我也没有发现项目有和“嘲讽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子”类似或一样性质的行为(包括言语或其它方面)。所以,请问阁下这个判断依据是什么? 注:本人与楼主与阁下并无任何利益关系,也与阿里巴巴无任何利益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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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ulch 2019-03-13 12:43:01 +08:00
我都是用 IDEA 自带的规范+阿里的规范。写出来的代码一般问题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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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light2016 2019-03-13 12:43:38 +08:00 3
@PP 此贴回复中,情绪最高涨的看起来就是你了,不知道你的字里行间一种“理客中”的优越感有是没有?总是批评别人不客观不理性有意思吗?你不会 PR,凭什么评论别人的 PR 是嘲讽的,破坏性的?你对编程一无所知又凭什么跑来教程序员做人的道理?说白了,你一个外行人凭什么来对行内人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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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dawei 2019-03-13 12:58:59 +08:00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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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s77 2019-03-13 13:06:03 +08:00 via iPhone
这个规范本身就是跟开源项目一样的 kpi 产物,你以为他们内部真的把他拿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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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xiaobo 2019-03-13 13:11:47 +08:00
@winglight2016 你这就是对人不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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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200 2019-03-13 13:13:27 +08:00
KPI 产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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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iyooo 2019-03-13 13:16:15 +08:00
用过阿里的 datax,代码写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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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blyt 2019-03-13 13:18:02 +08:00
看来不是我一个人觉得这位理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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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co 2019-03-13 13:20:42 +08:00
高能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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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11 2019-03-13 13:24:17 +08:00 via Android
我觉得大家有丶“政治正确”的感觉。是因为它是阿里,所以免不了说一句它 kpi,是也好,不是也好,但客观地说,船大难掉头——我相信做规范的人是真心希望大家遵循规范,但是不代表他有能力,权力让其他人都一定遵循这个规范,因为现实总是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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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yi11 2019-03-13 13:27:05 +08:00 via Android
有时候自己在公司内部做一些基础性的文档工作,但是应者寥寥,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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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roxps 2019-03-13 13:27:07 +08:00
人艰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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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yiyi11 那请问 p3c 这个项目本身都没有遵循规范怎么解释?详情见 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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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 2019-03-13 13:47:03 +08:00
这也能吵起来?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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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ean 2019-03-13 13:57:20 +08:00
代码本来就是种风格
某公司偏偏要出个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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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bg 2019-03-13 13:59:55 +08:00 2
@ioschen 项目在前,规范在后,更不要说规范落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年轻人戾气不要那么重,你认为规范不好甚至错误都没关系,自己开心就好,没必要去怼。
退一万步,就算阿里自己也不执行这个规范,难道这个规范就错了吗?这个规范有没有用,还得每个人自己去评价。反正,在我看来,这个规范很好,我基本上可以拿来就用。这能节省多少工夫啊,善莫大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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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yAa 2019-03-13 14:06:32 +08:00 1
p3c 不是在每一个规范最前面写明了三种情况吗...强制、推荐、参考,这三种情况在阿里内部只有强制类型的错误在日常发布的测试流程中才会弹出邮件报警、钉钉报警,推送给上级以及代码提交者,其他两种类型警告,提交者可以在每次提交后的测试报告中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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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ux 2019-03-13 14:12:31 +08:00 via Android 8
有的人口头上说着要对事不对人,自己的回复处处对人不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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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hawking 2019-03-13 14:13:00 +08:00
- 以子之矛,试子之盾。。。
- 对不起,盾我不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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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ris17 2019-03-13 14:14:59 +08:00
『咱们是 proposition,不是 specification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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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indpirate OP @JinyAa 所以我应该调一下 Priority 再跑一遍是么?稍后我会更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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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chen 2019-03-13 14:18:41 +08:00
@xuanbg 小年轻,你仔细看我回复。我只描述了两个观点
1. 阿里的却错了,没必要洗地 [就算有 1 万个理由,也的却错了] 2. 现在成年人大多数都不愿意承认错误,承认错误是很难的,尤其是强对于弱 [比如你领导向你认错,大公司向小公司或者外界认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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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anbg 2019-03-13 14:25:18 +08:00
@ioschen 请恕我语文没学好,理解不了你说的阿里错了到底是规范错了还是开源项目没遵守规范错了?
如果你认为是规范错了,那打扰了,对不起。 如果你认为是开源项目没遵守规范,那请你好好看我的回复:项目在前,规范在后,更不要说规范落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一个规范要落地不是瞬息能成的。这个规范也不是那几个开源项目的开发部门出的。。。 如果你还觉得这是开源项目打了规范的脸,那也打扰了,对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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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5070504 2019-03-13 14:28:02 +08:00
@PP 说一千道一万 自己推出的规矩 自己都不遵守 难道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么 人家肯给提也是表示一种认可 不给提那叫无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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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rank 2019-03-13 15:02:26 +08:00
@PP 你自己的个人认知就是道理,别人的道理就是个人认知,这种自负的双标实在不能算是理客中。“比较阿里巴巴的规范和您的做法,我看到的是一个建设和一个破坏。是真正的提供帮助,还是以提供帮助为借口来施加嘲讽,希望您能够好自为之。”。比如这句话,你到底认为是道理,还是你的个人认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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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8080 2019-03-13 15:02:58 +08:00
我闲的啊看完了评论 两拨人根本没在一个层面讨论吧 一群人在反驳人 @PP 在对事讲道理 虽然语气跟我爸一毛一样 一般都不太喜欢这类教育式的语气叭 但是没毛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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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krank 2019-03-13 15:05:06 +08:00
一个人在用自己行为客观的推进了事情的进步,即使嘴里不好听,也比一个嘴里总是标准规范,却只会用标准规范衡量其他人而却不做任何有建设性的贡献的卫道士对这世界好那么不止一两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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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thscythe 2019-03-13 15:08:26 +08:00
蚂蚁金服那个 React 什么 ui 框架不是很多人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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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jslkjdf 2019-03-13 15:12:15 +08:00
@Silicon
能有你这样的面试官的公司想必也是什么垃圾, 不要跟我说你是微软的,那我去问问微软的 hr 怎么看待你的回复,看看是怎么微软的价值观对“有兴趣的话可以 PM 或直接发你名字上来,我后续面试的时候如果能看到肯定会刷掉你,毕竟你自己都承认了连提交这种所谓“简单”的 PR 的技术知识都没有。” 是怎么看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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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ot8080 2019-03-13 15:21:33 +08:00 1
@ykrank 没有啦 我看完评论 是觉得他只是在"攻击"所谓"贡献"前的那份带有嘲讽的心态 没有对"贡献"有过攻击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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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rcrombie 2019-03-13 15:48:36 +08:00 6
@PP 一边说着“此人不值得” 一边说着对事不对人 双标得很
口口声声都是您 实际上说出来的话透漏着一股颐指气使 高高在上 圣人论迹不论心 楼主好歹提了 PR 即使他内心是嘲讽的 但是他起码做了有帮助的事 反观您除了网上说了一堆看似很睿智的屁话 像一个“智者”一样 如此急切的想给我们这些年轻人醍醐灌顶 然后在被反驳了两次之后 甚至气急败坏留下一句“此人不值得” 真的是太给自己脸了 长期看到你的留言 每次都装睿智 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醒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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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4xtpa 2019-03-13 15:51:21 +08:00
印象当中,阿里 P6 升 P7 是要有这样的项目产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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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jslkjdf 2019-03-13 16:01:04 +08:00
如果能不预设立场讨论这个问题,我想很多评论会更好,
有的评论本身就是冲着人来的,怎么说话不过都是为抨击这个人,导致普通人一看这种歪理都能说出来, 就是不知道这些是不是小号, 是不是前面被喷的人换小号回喷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