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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ute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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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相关现来求助 V 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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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utetto · 2020-03-06 15:35:52 +08:00 · 2742 次点击
    这是一个创建于 1751 天前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想必近些年建成的小区已经很少会有运营商垄断这种事了。毕竟 2013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出台后相关的规定也比较完善了。但该规定似乎依旧有一些内容并非强制标准?导致开发商有机可乘?

    我今天想来咨询 /求助 V 友的是一个在 2013 年 3 月开工 2015 年 1 月竣工的安置房小区(没错,就是拆迁安置)。开发商是镇 ZF 所设立的临时机构“安置房指挥部”,我于 2019 年 1 月左右前往镇 ZF 领取回迁安置房并于 3 月左右开始插手安置房小区网络垄断的问题。

    该小区为县广电网络公司垄断,三大运营商一家也进不来。一年以来我已经向镇 ZF、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市住建厅、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来往以解决此事。但正如你们所看到的,我还在这里发帖就说明一年了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

    “安置房指挥部”作为开发商它的所属人员的本职并非是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工作基本外包处理,所以包括小区通信配套设施也是通过“招标”的形式进行外包建设,当时 2013 年左右,已经规定了通信配套设施(小区红线至小区内部的通信管道、楼内的通信管道、入户光纤、机房等)应由开发商负责,而运营商负责通信设备以及进入小区的光缆等。所以三大运营商均未响应“安置房指挥部”的“招标”,而响应了开发商招标的是“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我多次向镇 ZF 提出投诉,镇 ZF 均将投诉件转到其设立的临时机构开发商“安置房指挥部”经办。
    其大致给我如下回复
    “经向安置房指挥中心了解,XX 小区里的通信管道,机房设施及楼道内竖井是由我部出资,每平方米 9 元的价格委托给 XX 县广电网络公司施工,至于其他宽带线路设计施工时已有预埋,如其他运营商想接入,需自行建设机房,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而广电网络这么回复
    “尊敬的用户您好!我们广电的线路是 2018 年就铺设了。据了解该小区是因为没有管道资源等原因无法通过省通信管理局验收,造成电信等宽带接入困难。如需其他运营商的宽带请与其他运营商联系。”
    而三大运营商这么回复
    “关于诉求者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由于该楼盘开发商未根据住建厅要求,未对小区内实施红线内宽带配套工程建设,导致三家通信运营商无法按要求接入,故我司宽带无法接入。”

    开发商“安置房指挥部”告知我小区红线至小区内部的“通信管道”为公用的。但实际上均由广电建设,广电所有,广电肯定不愿意拿出来共用,毕竟广电不受通信管理局监管。广电甚至告知我“建设的钱都是他们出的”这和上面“安置房指挥部”回复的“由我部出资,每平方米 9 元的价格委托给 XX 县广电网络公司施工”又不符。这下三大运营商连进线的管道都没有了,更别提小区内的机房了。

    住建厅方面又以《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内的标准并非强制标准,他们无法要求开发商强制整改。只能协商处理。

    经过近一年的扯皮。通信发展办公室与三大运营商别无他法,在 2019 年年末(11 月~12 月)决定只好他们自己出钱来建设通信配套设施。但由于这本不该由他们建设。现他们的积极性非常低。我隔一段时间给通信发展办公室打电话询问也得不到正反馈,通信发展办公室告知我,因为要一起进入小区,但现在卡在联通那里,小区附近没有上联。卡到至今(2020.3.6)没有任何进展。

    我今天又向 ZF 平台提交了该问题的投诉件。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是不是只能上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了?有业内人士或知道该怎么加快事情解决的 V 友,务必助我一臂之力
    13 条回复    2020-03-07 01:15:38 +08:00
    Jooooooooo
        1
    Jooooooooo  
       2020-03-06 15:41:06 +08:00
    无脑投诉工信部
    Archeb
        2
    Archeb  
       2020-03-06 15:47:32 +08:00
    表示关注,支持楼主。
    seputetto
        3
    seputetto  
    OP
       2020-03-06 15:48:06 +08:00
    @Jooooooooo 感谢回复,省通信管理局就是工信部下属,这个是由他们管辖的,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又是省通信管理局下属,这件目前就在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经办,但是由正文倒数第二段所述,目前运营商积极性不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也对该问题持开发商问题的态度。但他们向住建求助,住建却无法执行公权力。
    R18
        4
    R18  
       2020-03-06 15:52:39 +08:00
    主要问题就是小区没有配建的通信管道,广电建的设备确实是广电自己的,因为广电是行政单位,是必须要接入的,是属于基础设施。开发商错误的以为广电建设的就是公用的通信管道。实际上广电的管道与运营商是分开的,比如我们小区入户是两根光纤,一根是广电自己埋得,一根是三大运营商公用的。
    RyuZheng
        5
    RyuZheng  
       2020-03-06 15:54:14 +08:00
    建议收集好材料直接找新闻媒体曝光吧,有媒体去督促他们才会有动力
    seputetto
        6
    seputetto  
    OP
       2020-03-06 16:10:22 +08:00
    @R18 作为一个 2013 年开工的小区没有配建通信管道,住建居然也能通过验收吗?开发商一口咬定他们的图纸(蓝图?)经过审查没有问题。他们也不是专业的开发商,基本上都是外包,审图机构似乎也并非住建。然而住建那边也以《住宅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中的规定并非强标,开发商可以不遵守,只是建议这么做。现在住建也没办法要求开发商整改建设通信配套管道
    xianlu
        7
    xianlu  
       2020-03-06 16:23:21 +08:00 via Android
    人心齐就可以 小区所有住户一起销户有线电视
    以前嗑瓜子纳凉挺美的 现在年轻人又不看电视 话说要配合的还是难 中国足球就是例子
    sugarkeek
        8
    sugarkeek  
       2020-03-06 16:25:17 +08:00
    我怎么觉得是看着想我家的小区啊
    sugarkeek
        9
    sugarkeek  
       2020-03-06 16:31:02 +08:00
    跟进楼主,我顺便也想解决一下我家小区的问题
    geekvcn
        10
    geekvcn  
       2020-03-06 17:05:25 +08:00
    我觉得这事不能靠投诉,得靠协商解决,既然是安置房,说明你们地区开发没多久,整体人员技术素质并不能达到你的要求,人家可能根本不懂这些,一般垄断都是电信和鹏博士喜欢干,联通和移动比较少,广电根本不需要垄断,每个小区都必须装,没有理由还贴钱搞垄断,但是竣工后能不能走暗线就不知道了,很多安置小区连物业都没,我朋友家的安置房就是,更不存在物业从中作梗,只要你们安置房不是那种特高层,并且入住率极低,联系三大,人家知道你们这只有广电,屁颠屁颠就会来,但是空置率高,或者有的安置小区全是老人,对这方面没要求,三大压根不想去铺线
    seputetto
        11
    seputetto  
    OP
       2020-03-06 17:31:04 +08:00
    @geekvcn 的确很多情况就如你所说的。他们根本就不懂,安置小区也没有物业。所以开发商连公用通信管道都没有建设,如上面有一位 V 友的回复,“开发商错误的以为广电建设的就是公用的通信管道。实际上广电的管道与运营商是分开的”。现在就是没办法拉明线进去,运营商想要铺线,就得自己掏钱做通信管道,如果只是单纯铺个线,早就铺进来了。现在就是连管道都没得用。运营商不想出钱做他们不该做的管道建设
    iamvx
        12
    iamvx  
       2020-03-06 22:00:12 +08:00
    什么情况啊这是,安置房还搞成这样的。
    我自己是安居房,三大运营商光纤都进驻了(2005 年小区,当时是电话线,后来抽了换电信光纤,后面移动和联通也进小区,从空调洞里拉光纤进屋)。2014 年时我父母嫌上楼麻烦,买了拆迁房,毛胚房里就已经预埋了电信和移动两家的光纤。爱用哪个用哪个,一起用都行。联通光纤没进小区。
    EarthChild
        13
    EarthChild  
       2020-03-07 01:15:38 +08:00
    向工信部投诉 XX 县广电网络公司垄断,接到广电网络公司各种推辞直接就说如果第三方不进来,我不和解。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们即使是安置房,也是有物业的吧,直接针对物业就行了,让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罚款物业就行了。
    以下是我向工信部申诉的一些条例你可以添加上你向本地相关部门申诉无门的经历,顺便建议你向当地(省级)纪委监委反应这个问题:
    1.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七十五条,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可责令改正,并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没有任何权利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业主提供电信服务,也就是说不管是联通、电信还是移动公司,在写字楼内布置入户网线,物业都不得阻拦。”
    2.2007 年 1 月,工信部和住建部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3.你也没说你是哪个城市的。你查查你们城市有没有《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当中指出办公和商用楼宇、居民住宅小区等城镇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和管理者如果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排他性宽带服务合同,可没收非法所得,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我已向当地的 XXX 市人民政府反应该问题得到如下回复:“您好!感谢您的来信。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属于央企,管理权限仅省级以上部门方才有职能,地市级没有监管职能与权限。”

    希望工信部能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帮助用户也帮助宽带运营商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让中小企业,让普通老百姓的负担小一些。让垄断扼杀在摇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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