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ullp

sNullp

echo "127.0.0.1 www.v2ex.com" >> /etc/hosts
V2EX 第 1637 号会员,加入于 2010-09-09 20:59:45 +08:00
今日活跃度排名 23509
俺也玩 Mastodon/长毛象 啦:https://c7.io/@snullp
根据 sNullp 的设置,主题列表只有在你登录之后才可查看
二手交易 相关的信息,包括已关闭的交易,不会被隐藏
sNullp 最近回复了
@msg7086 😅就不继续和你讨论这些了。

只想说一点,v 站这个规模的网站,一定是不能省 legal 和 insurance 的钱的。各种事情靠躲是躲不掉的。
@msg7086 当然一直在说律师费用是回复你一开始提到的什么法律层面就很贵。
对于 v2 收到的这封 email 根本就不是律师函,所以处理起来确实不需要成本的。直接忽略就行。
@msg7086 开这个规模的站是个生意,现在还发了币,不可能一分钱都不像花在 legal matter 上。花 100 在律师上让我能不怕这种无聊的邮件骚扰可太值了。

具体到保险的事,从你的描述看出来你可能不太懂,可以咨询你的保险经纪消解一下误区。我也可以给你推荐我正在用的。一个好的经纪能帮你分析你做的事情潜在的 risk ,哪些事情需要注意,哪些事情不必担心。我也是有了这样的知识才能没被社会毒打。
@msg7086 附上一点实锤:
https://v2ex.com/i/Xs71hV64.jpeg

可能我就是真傻,欢迎拿出你的实锤教育我。
@NewMoorj 同意 1-6 。我不是很懂浪费社会资源是指什么。但是我感觉我之前的回复也和你说的不矛盾啊?
@NewMoorj 我啥时候说站长不能删帖了?
@msg7086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真的请过律师帮我写过律师函,也帮我回复过呢?至少对于( v 站也在的)北美而言,在合理规划的情况下律师费用比起服务器费用不值一提。
@NoOneNoBody ……行吧
@Tink 问题是就因为一封邮件就封号,是否有点大动干戈。我如果看 v2 上某人不顺眼,是不是也可以用自己公司邮箱找个借口发邮件要求封号呢?
我也会觉得这种破事很烦,我同意这种事不值得浪费时间。只不过我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删邮件。似乎比删号容易些。
@NoOneNoBody 完全同意你说的。
关于   ·   帮助文档   ·   自助推广系统   ·   博客   ·   API   ·   FAQ   ·   实用小工具   ·   2697 人在线   最高记录 6679   ·     Select Language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World is powered by solitude
VERSION: 3.9.8.5 · 14ms · UTC 15:08 · PVG 23:08 · LAX 08:08 · JFK 11:08
Developed with CodeLauncher
♥ Do have faith in what you're do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