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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BBCAT #44
1 、"房子是商住楼,房子在人家手里,酒吧手续也齐全,为什么不能开呢?你委屈你难过,但不能代表你的诉求是合理的,老板成天被找事,他也要叫屈。"
楼主又没有以"要求关闭酒吧"为诉求。酒吧当然可以开,但是如此超标排放噪音,"几乎每天嗨到两点"就是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
"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第八章第八十一条也指出: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老板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被找事"那是他该为违法侵占他人权益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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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换个视角,这叫有理有据腰杆硬。"
同上,酒吧老板违法排放噪声,并且拒不采取措施缓解噪声污染的行为实是"无理无据"。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放噪声造成严重污染,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排放噪声的场所、设施、设备、工具和物品。",让他关门看他还硬不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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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法律都不管用的话,那咱也没办法了
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fl/202112/t20211225_965275.shtml2 、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wlhj/hjzspfbz/200809/W020111121353694435553.pdf